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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泰康人寿云南玉溪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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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玉溪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该支公司总经理潘某云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最后编辑于:2024/09/20作者:xinfeng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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